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努力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更好地发挥法治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将《保密法》《矿产资源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湖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纳入学习内容。
2.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学习培训。年初印发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法律学习指引并组织实施。结合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了开展了局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对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公务员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知识培训。印发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执法人员开展了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各项工作标准和业务流程,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适用。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线上培训、考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组织开展了全市系统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合评查结果开展市县两级业务交流,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促进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
(二)着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1.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年初制定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责任清单》《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清单、重点法律法规学习指引》等文件,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快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控。组织开展了年度例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代拟市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开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纳入省厅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时完成了与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接。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新型工业用地(M0)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配套政策解读同步在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实施。
3.系统梳理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本轮执法改革要求,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权责清单为基础,对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了梳理。经梳理发现,部分事项的执法依据已废止,部分事项的执法依据已更新。以最新法律法规规章为准进行增减,保留的部分执法事项合并为1项,部分执法事项分解为多个子项,最终形成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事项139项,其中行政处罚114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共25项。
4.履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等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30次,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清单式管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内容依法、科学、民主。
5.依法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7条,对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上予以公示,“双公示”率达到100%。
(三)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积极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领域普法活动。印发并组织实施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按照市普法办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月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生态文明保护条例》等水源区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全民守法。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深化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新增用地“标准地”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工业项目扩能发展,加强“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扎实开展先行区创建,丹江口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房县局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改革、竹山县“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郧西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水电气网“八联办”改革试点、郧阳区“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等改革事项通过省级验收。
3.推进法治惠民生实事办理。持续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和“并联审批”工作要求,通过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申请材料,不断提高“一书两证一核实”等审批事项办理时效。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创新打造不动产“电子云签”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进一步拓展了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域通办”服务范围。联合银保监分局、住建局、地方金融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市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4.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退还土地面积196.35亩,推出矿产执法工作十条措施,组织2024年测绘、矿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历史存量违法占耕问题整改,切实规范自然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城市慧眼”职能执法巡查监管系统正式运行,实现执法巡查智能化、全覆盖、快反应,巡查发现移交违建线索3799条。完成我市自然资源例行督察问题整改12个,自然资源执法“三早两严”机制得到较好落实。
5.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自觉将依法分类治理思维理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厅专题集中培训,提升理解把握运用《信访工作条例》指导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接待群众咨询、来访400余人次,即办回复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设高质量自然资源和法治队伍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要求,持续落实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涉企执法监管,坚持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加强不动产等级数据治理和应用,推进不动产登记“智能办”扩面增效。
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后期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普法宣传,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