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档案查询 一次性告知单

日期: 2021-11-29 16:32:19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档案查询

一次性告知单

一、申请材料

1、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人签章);

2、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

1)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若属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核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核原件);当事人委托律所查询还应当提交律师证(核原件)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原件)。

3、利害关系人与不动产权利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核原件),包括:不动产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等相关合同,或者诉讼、仲裁的立案通知书等。

二、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三、是否收费:

免费查询。

四、办理地点、电话(全城通办):

查询方式:人工、自助

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N层不动产档案查询窗口、茅箭区政务服务大厅、张湾区政务服务大厅、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

本事项可全城通办,您可就近选择办理地点。咨询电话:8616787;投诉电话:861678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 市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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