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购买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 合并办理业务

日期: 2023-12-26 14:58:56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申请主体:

由开发企业、贷款银行和购房人共同申请。

二、登记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有电子证照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

2、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

(二)现场产生或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供):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仅需申请人签章、签字确认);

2、不动产证书(已生成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3、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生成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4、税票(数据共享)。

(三)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1、属委托代理的,需提交:窗口人员见证的《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核原件)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不含落宗时间)。

四、登记费收费标准及依据:

⑴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十堰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价工服文〔2017〕21号);

⑵车库、车位、储藏室单独发证的,80元/件。

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⑶在线自助缴费: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不动产自助查询缴费一体机。

五、现场办理地点(全城通办):

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19-8616787

投诉监督电话:0719-8616787

办公地址: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堰市茅箭区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19—8769015 

投诉监督电话:0719-8786100

办公地址: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

十堰市张湾区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19—8519881

投诉监督电话:0719-8719001

办公地址:凯旋大道9号国瑞蓝山郡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19—8319106

投诉监督电话:0719-8319935

办公地址:广州路27号

六、线上服务渠道

1、进度查询: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2、网上预约方式:湖北政务服务网。

湖北政务服务网二维码

鄂汇办二维码

责任编辑: 市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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