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调查公示
1、权籍调查工作均在2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不含测绘出图时间及相邻宗地指界签章时间),特殊复杂疑难业务除外。
2、权籍调查所使用的测绘成果,需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十堰城区“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中的测绘机构出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自主委托名录中的任一测绘机构。
3、申请人提供测绘成果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负责进行权籍调查工作。权籍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更无搭车收费现象。
4、可利用已有测绘成果进行登记业务办理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会强制要求申请人再出资委托测绘机构进行重复测绘。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中保存的登记档案资料和地籍图,对符合条件的查询申请人提供查询和复印服务,此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