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籍调查公示

日期: 2024-01-10 11:00:00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籍调查公示

1、地籍调查工作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测绘出图时间及宗地权利人签章确认时间),特殊复杂疑难业务除外。

2、申请人提供测绘成果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负责进行地籍调查工作。地籍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更无搭车收费现象。

3、可利用已有测绘成果进行登记业务办理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会强制要求申请人再出资委托测绘机构进行重复测绘。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中保存的登记档案资料和地籍图,对符合条件的查询申请人提供查询和复印服务,此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线投诉渠道: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站——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我要问——投诉和建议

咨询电话:0719-8616787


责任编辑: 市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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