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草店村2组刘春生)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06-02 10:01:32     |     [大   中   小]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西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方式: 0719——85841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春生 | 宅基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草店村2组 | 79.78 | 住宅 |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西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