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克荣、叶光、叶亮、叶辉继承遗产的公示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作者: 李筠竹      |     发布日期: 2021-12-01 17:32:13     |     [大   中   小]
叶直银、孟国英共同共有坐落于张湾区汉江街办广东路15号32幢2-5-2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十堰房权证张湾改字第3004443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十堰市国用(2006共)第0606233-32-24号”),因叶直银于2021年8月18日去世,现叶克荣、叶光、叶亮、叶辉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其余法定继承人表示放弃对该不动产的继承权。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截止2022年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 李筠竹
联系电话:0719-8125712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