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克荣、叶光、叶亮、叶辉继承遗产的公示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1-12-22 10:46:35     |     [大   中   小]
关于叶克荣、叶光、叶亮、叶辉继承遗产的公示
叶直银、孟国英共同共有坐落于张湾区红卫街办石桥村五组王湾路136号1幢1-1-1的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1)张湾区不动产权第0019459号”),因叶直银于2021年8月18日去世,现叶克荣、叶光、叶亮、叶辉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其余法定继承人表示放弃对该不动产的继承权。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截止2022年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车城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人:齐波
联系电话:0719-8110949.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