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良秀继承遗产的公示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作者: 李自永      |     发布日期: 2021-12-24 10:31:58     |     [大   中   小]
冯良秀、王祥生共同共有坐落于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81-A号1幢1-4-1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十堰房权证茅箭字第20090911号”,土地证号为“十堰市国用(2007共)第0802008-4-14号”),因王祥生于2021年12月3日去世,现冯良秀申请继承该不动产王祥生所占共有部分产权,其余法定继承人表示放弃王祥生在该不动产所占共有部分产权的继承权,我局拟将上述王祥生所占共有部分的不动产登记于冯良秀名下。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截止2022年0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李自永
联系电话:8125656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