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6-06-03 10:41:00     |     [大   中   小]
湖北省十堰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6—2015年)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
《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
编制单位与人员名单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规划编制承担单位: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
规划编制组人员:
组 长:高 明
副组长:肖尚德 吴宏伟
成 员:任康进 黎世舫 程晓武 常能玉 刘益珍
刘 帅 殷 美
执 笔:常能玉 刘益珍
资料统计:刘益珍 殷 美 刘 帅
编 图:刘益珍
数字成图:刘益珍
统 编:高 明 任康进 常能玉
审 稿:肖尚德 吴宏伟
提交时间:二○○七年九月
目 录
(十二)积极筹措经费,加大监测、勘查、治理和搬迁力度... 44
(八)注重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库区地质环境管理... 49
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附表:
1、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统计表
2、十堰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3、勘查治理的重大灾害一览表
4、十堰市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一览表
5、群测群防成功预报范例一览表
6、近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计划表
7、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投资概算表
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编制说明:
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5年)附图:
1、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程度分区图(1:20万)
2、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20万)
前 言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是东风汽车公司发祥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由于市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雨量充沛,经济快速发展导致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等因素,该市地质灾害发生种类多、频率高、灾情重,是湖北省地质灾害易发生区之一。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十堰市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已成为制约全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不仅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更能为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年)、《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十堰市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编制。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十堰市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工作进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以及主要措施及对策。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15年为规划期,其中近期为2006—
2010年,远期为2011—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工作进展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1、自然地理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巴山区腹地,汉水中上游,东经109°29′—111°16′,北纬31°30′—33°16′。北部属秦岭山脉的东段,中部为武当山脉,大巴山脉东段横列于本市南部。地形特点是:山大谷狭、高差大、坡度陡、切割深。最高点竹溪葱坪海拔2740.2m,最低点丹江口市潘家岩87m。全市整个地势南北高,中间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其中丘陵面积6250km2 ,低山面积7395km2,中山面积6802km2,高山面积3233km2。
十堰市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870mm;4—10月是降雨丰水期,占全年降雨量的85%左右。夏季平均气温大都高于25°C,其中七月平均为27°C左右。年平均日照165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24天。
2、社会经济
十堰市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地,是华中、西南、西北三大经济板块结合部。全市辖五县一市两区和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郧西县、郧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张湾区、茅箭区和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总面积2.368万km2,总人口346万。
十堰市山大坡陡、河流纵横、落差较大、水流湍急,是湖北省水电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全市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达500多万千瓦,为湖北省蕴藏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市内大小河流共计2489条,其中堵河为十堰市最大河流(汉江除外),多年平均入水量60.6亿m3,仅次于清江,位居全省第二;汉江是过境河流,过境长216km,平均年汇入丹江口水库的水量达262亿m3。全市形成以汉江为轴心的向心水系。
十堰市交通发达,襄渝铁路、汉十高速、209、316国道均交汇或贯通其内。2005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8816.12km,目前全市100%的乡镇,98%的行政村已基本通公路。
十堰市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藏有50余种,矿产储量潜在价值达4000亿以上,其中绿松石驰名中外,铌稀土居全省首位,金、银、锑、铜、铅、锌储量居全省前三位。200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加4.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8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1.1亿元,下降1.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6.1亿元,增长13.8%。近年来十堰市经济发展较快,但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期,企业生产经营仍存在较多矛盾和困难等。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1、地质灾害现状
十堰市地貌基本轮廓为三面环山向东开口的不完整簸箕状,地形起伏变化大,地貌形态多样。其中高、中山主要分布在市域的周边、竹溪县的向坝、桃园、丰溪等地,为大巴山脉的组成部分;中山、低山丘陵地带主要分布在市域中部,如黄龙滩水库、汉江两岸及305省道沿线。黄龙滩水库两侧分水岭高程多在1000m以上,地形切割大于200m。由于地形地貌条件复杂,降雨丰沛,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因而地质灾害发生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危害大。
①地质灾害种类
十堰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河流塌岸等突发型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膨胀土胀缩变形等缓变形地质灾害,其中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破坏性最强,是本次规划的主要对象。全市地质灾害2610处,其中滑坡2414处、崩塌83处、不稳定斜坡73处、泥石流27处、地面塌陷12处、地裂缝1处。
②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在我市各县(市、区)都有分布,其分布主要受地形地貌条件控制,地域分带性明显,如丹江口水库库区沿岸、堵河、南河两岸、316、209、305等省、国道干线、人口较集中、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居民点等;其中316国道、305省道、堵河沿岸最为严重,全市69%的地质灾害点分布在该地段内。
③地质灾害发育规模
按规模统计,巨型灾害点5处、大型灾害点58处、中型灾害点615处和小型灾害点1932处。滑坡、崩塌发生在7个县(市、区),总体积38918.03×104 m3;泥石流发生在5个县(市、区),总体积404.34×104 m3;采空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分布在3个县(市、区),总面积和总体积分别为428.41m2和1234.79×104 m3,地裂缝发育1条,分布在竹山县。详见附表1。
④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2004年底,全市共发生1483处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口91256人,威胁资产8.2亿元。2005年汛期,全市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新发生地质灾害1110处,倒塌房屋16251间,16382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21932万元,受威胁人数33623人,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2610处,直接经济损失达2.2亿元,受威胁人口124879人,威胁资产12.26亿元。
⑤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
时间规律
时间规律主要与大气降雨有关。据资料分析,7、8、9月发生地质灾害概率最高与该时段大气降雨量为全年最高有关,二者分布基本一致。据资料显示及群众反映,各类地质灾害多在连续降雨之后发生,因此,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大气降雨有着密切的关系。如1996年,郧县叶大乡政府遭遇连阴雨后发生滑坡,造成财产损失1700余万元。
空间分布规律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规律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岩组特征、构造部位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全市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青峰断裂带和十堰断裂带、汉江两岸、堵河两岸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集中的地段和低山、丘陵、内陆盆地区域。如竹溪县任家沟滑坡体与316国道劈山修路关系明显。
丹江口水库库区沿岸岩石具较强的膨胀性和不稳定性,在降雨和库水位涨落等诱发因素下,极易诱发滑坡、崩塌和岩土体胀裂。如均县镇因丹江口水库水位变化,使街道和居民住房多次发生开裂。
突发性和继发性
十堰市地质灾害多在雨季突发,从蠕变到到滑动,过程很短,突发性强,致灾率高,危害性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往往不足以一次活动就达到平衡和稳定的状态,大部分存在再次活动成灾的隐患,甚至还存在使原有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引发相临地段连续出现几次或多次活动达到相对平衡为止,在雨季,继发性更为明显和突出。
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度不断增加
随着十堰市经济建设发展,城镇建设开山、公路切坡、水库蓄水泄洪、矿山开采等各类工程建设不断增加,人类工程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⑥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
十堰市地质灾害2610处,其中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上,威胁资产在100万以上的地质灾害点有785处,包括特大型23处,大型48处,中型279处,小型435处。(详见附表2)。
2、发展趋势
十堰市位于秦岭褶皱系东段南缘扬子准地台北侧,横跨两个大地构造单元。不同时期、不同规模、不同方向断裂尤为发育,构成有规律的网格化模式,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青峰断裂、房竹断裂、公路断裂和两郧断裂。秦岭区地层岩性主要由片岩、千枚岩、粉砂岩、火山碎屑岩等组成。扬子区地层岩性主要由白云岩、灰岩、页岩等组成。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处于南北气流的交汇地带,易形成暴雨洪灾,尤其是岩石破碎地段,片岩、页岩、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地段,在降水、地下水溶蚀、河流冲刷侵蚀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作用下,沿交通干线、河谷两岸和居民区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根据《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一五”期间,十堰市将发挥水资源优势,在汉江干流兴建孤山,天河兴建水石门、鲤鱼头,堵河兴建潘口、小游,官渡河兴建龙背湾,泉河兴建白沙,南河兴建三里坪等大小近百余座水电站。道路交通除了在建的襄渝铁路二线、十漫高速公路外,还将兴建襄天、十堰城区至后岭(河南省界)、至房县、至神农架等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干线路网改造。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交通复建项目有郧县汉江二桥、六习路均县镇汉江公路大桥等。
如前所叙,由于该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随着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剧,所引起的各类地质灾害将愈来愈严重。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从源头抓起,将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地质灾害发生日趋频繁及造成的严重损失,逐步引起十堰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2004年,十堰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议案》,进一步提升了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几年来,十堰市组织开展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项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防治管理体系,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地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完成全市地质灾害调查和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对一些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勘查、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大力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的法规政策
十堰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意见》等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与政策。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根据有关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规范人们与地质环境相关的行为活动,使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走上正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走上街头,深入矿山、城镇等进行广泛宣传活动。
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地质灾害防治从无序逐步纳入到政府的有序管理范畴,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由上至下的各级管理机构,尤其是基层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均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股(科)室,明确了本地区地质环境管理的职能和责任,同时,乡(镇)一级也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应机构,对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组织管理职能。
加强和培育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重点对分布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地理要害部位的重大地质灾害体,组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专业技术队伍相结合的专业监测体系。
针对大部分分散在广大乡村的地质灾害体,基本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组织-乡村落实-群众参与(先由专业队伍指导),由上至下的群测群防体系。在重点地质灾害点(区),建立了监测网点,落实了监测员,明确了监测责任,实行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治责任体系。
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制定了《十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建立了以十堰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为指挥中心,基层逐级快报、专业队伍快速出动开展应急调查和技术指导、各部门协作联动抢险救灾的快速反应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002—2004年开展并完成了1:10万竹山县、郧县、竹溪县、郧西县、房县、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十堰市城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005年全部完成了上述各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取得一定进展
近年来,对一批危害较重、威胁较大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勘查。目前已勘查的灾害点共22项,其中进行治理或正在治理的灾害点有16项(详见附表3)。
5、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与预报初显成效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稳定性,确定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287处,其中省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15处、市级54处、县级218处(详见附表4),监测网络基本形成。每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层层签定责任状,把地质灾害监测落实到监测责任主体和具体监测责任人,层层把关,各司其责,全市上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地质灾害监测期间,监测工作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安排布置,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巡回检查。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了各类监测点动态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有效地避免了因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并相应减少了财产损失(详见附表5),成效显著。其中,2005年通过群测群防网络成功预报29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1144人,减少财产损失2066万元。
6、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市场准入管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对进入全市进行地质灾害勘查、防治单位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实行统一管理。
实行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针对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日益加剧的局势,避免人为地质灾害发生,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要求,对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办发[2002]51号文规定:凡在十堰市境内进行矿山项目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在办理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采矿权人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责任制。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十堰市积极落实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发布的《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管理意见》,其中2006年选择80个特别危险的灾害点作为省、市、县三级督办点(附表4),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工作方法及工作要求,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推行责任管理制度,下级对上级负责。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市政府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04年十堰市政府下达了《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筹措及使用方案》十政办发[2004]115号,决定从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260万元,并逐年有所增加。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每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应的经费。目前市、县两级财政每年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经费共计560万元。据初步统计,2004年以来,十堰市各级政府共筹集资金1200万元,补助搬迁地质灾害受灾户3264户11324人;市、县两级政府投入和向上争取项目筹集2000余万元,重点实施了一批勘查治理项目,使灾区1万余人和8000余万元财产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威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保证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7、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是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十堰市国土资源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采用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通俗宜懂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山区城镇、农村地质环境保护知识得到了普及,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通过近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成效显著。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已经构建,基本上查明了易发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分布规律,对一批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了避让、勘查或治理,积累了翔实的资料和经验。随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十堰市仍将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
1、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潜伏重大隐患,有待加强监测和治理
以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资料为主要统计对象,从7县(市、区)的26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中分析筛选出785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目前共威胁着117975人(附表2),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达11.77亿元。这些危险点(段)经监测表明,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变形,有的变形时剧时轻,具有阶段性、隐蔽性特点,需要加强监测预警;有的持续变形,虽然变幅不大,但有逐年加剧之势,危险性逐年增大,潜伏重大隐患,急待勘查治理。
2、矿山地质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有待解决
十堰市地处秦巴成矿带的东段南缘,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目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33种。主要分布在郧西、郧县、房县、竹山的宝丰、得胜一带。全市矿山企业达300余家,带动了十堰市相关经济的发展。由于前期矿山的无序开采,造成地表环境遭受破坏,安全现象不容乐观。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重伤2人的惨剧,如郧西黄龙山金矿开采不仅造成森林、植被的严重破坏,还严重污染水源,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竹山楼台均坪山(钻炭岩煤矿)崩塌已威胁矿山开采及附近居民。竹溪、竹山板石矿山尾矿废碴存在泥石流隐患等。
根据十堰市2005—2010年矿产规划目标,重点勘查开发项目有:①竹山官渡、竹溪泉溪瓦板石勘查开发;②房县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③竹溪-房县下古生代(石)煤勘查开发;④郧县-郧西多金属矿勘查开发;⑤郧县潭山-刘洞“米黄玉”大理石勘查开发;⑥竹山-郧县绿松石矿勘查开发;⑦郧西余家院银金矿勘查开发等。上述矿产地的开发利用,必将对周边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各级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矿山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扼制无证开采、乱挖滥采和资源浪费,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遏制矿山环境日趋恶化的势头,恢复原有生态环境乃是今后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的重点。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开工建设,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后,按170m正常蓄水位,将淹没十堰市4个县市区的30个乡镇、14个城集镇、436个单位,淹没土地158.7km2,需动迁人口17.48万人,如丹江口市的均县、土台、浪河镇,郧县的杨溪、胡家营镇,郧西的羊尾镇等地,该14个城集镇多数在淹没区内,均需总体搬迁或修建必要的防护措施。
据分析,丹江口水库蓄水至高程170m后,沿江水位变动带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岸坡再造和崩滑。据县市1:10万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资料分析,库区周边前缘高程170-290m范围内已发生各类地质灾害点81处(见下表);直接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预测经济损失1.5亿多元。
丹 江 库 区沿 岸 地 质 灾 害 体 统 计 表
行政区划 |
地质灾害点数 |
备注 |
丹江口市 |
26 |
170-290m高程 |
郧县 |
30 |
170-220m高程 |
郧西 |
8 |
170-220m高程 |
十堰 |
19 |
170-220m高程张湾区 |
合计 |
81 |
|
4、重大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应防患于未然
根据十堰市“十一五”交通建设规划:未来五年内建成沪银高速公路十漫段和襄渝铁路二线、襄(樊)天(水)高速公路十堰段,209国道郧县至房县城关高速公路,316国道十堰至白河段高速公路等交通建设。其中十漫高速、襄渝铁路二线2004年底已开工建设。十漫高速在建设过程中先后发生滑坡或不稳定斜坡多达16处,集中发育在十堰城区向西,青曲镇-河夹店、郧西互通处、土门、香口,上津互通两边等地,尤其是云岭隧道主收费站就建在滑坡上。如张湾区汉江街办四方果园场附近修建十漫高速时造成大面积滑坡,其防治经费多达1200余万元。襄渝铁路二线2006年在基坑施工时,因边坡失稳而造成一人死亡的惨剧。
上述工程项目多在深山峡谷中进行,路线经过地段地形条件恶劣、地质构造复杂、裂隙发育、岩体破碎、风化层厚,加上人工开挖边坡及路堑深度较大,局部地段地层倾向与坡向一致,地层倾角及部分结构面倾角小于人工开挖边坡坡角等不利因素,故在施工过程中会诱发一定规模崩滑体。因此,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做好崩滑体的防治工作,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
“十一五”期间十堰市计划新修、改扩建电站近100座,其中61座为新建,主要分布在南河、天河、堵河干流、县河、瓦沦河、厚河、大河、白沙河、阴峪河等河流。其中装机在5万千瓦以上的有潘口、夹河关、龙背湾、弧山、鄂坪、三里坪、小漩等电站,在5万千瓦以下的电站更是星罗棋布,遍布于各县市区。为充分开发十堰市的水电资源,把十堰建成名符其实的水电城,在“十一五”及其后期必将建设更多的水电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山切坡、水库蓄排水必将诱发新的地质灾害。2006年10月7日,房县三里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大坝开挖后前缘剪出口临空,施工期间突发山体崩滑,造成6死1伤的惨剧。电站建成后,因库水位对坡体产生潜蚀,将形成崩岸,增大临空面,也将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因此,在电站建设初期论证阶段,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建成后对库岸带来的各类型地质灾害,尽快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通过调查,因人为工程活动的不当,必将产生新的隐患点,使十堰市地质灾害工作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如黄龙滩库区的某些移民点,只注重局部范围的地质环境,不注重整体的勘查研究,只管建房,不管护坡,一边在设计如何治理,另一边又在肆意挖掘,往往是房屋建好了,问题又来了。造成搬迁户搬迁次数有的多达5次以上,给当地政府及住户本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公路建设存在只注重建路,不注重修坡,一场暴雨下来,滑坡堵车,滚石伤人,常发生流血死人事件。因此,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任重而道远。
5、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安全的地质环境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十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形成较快的发展高潮。但十堰市地质环境状况恶劣,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在选择新址过程中如果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不注重新址周围的地质环境,势必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较大障碍。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艰巨,防治经费缺口较大
十堰市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多发生在偏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增加了防治工作的难度,造成防治工作经费紧张,给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巡查、抢险带来重重困难。根据十堰市市情,对于大多数发生在偏僻地区的地质灾害点,采取发动群众,在专业队伍的指导下,进行监测,一旦遇险便搬迁避让,这是工作的主体部分。这项工作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力监督管理下,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还有一些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地区,避让难度很大,急需进行勘查治理。
市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在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预防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了灾害损失。由于十堰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为之花钱的地方较多,灾区又多是偏远贫困山区,地方出资极其有限,加上国家、省财力投入明显不足,造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一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遏止地质环境恶化;从十堰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功能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标,以保障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和全市小康目标的实现。
(二)规划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采取“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使消极被动的应急救灾转为积极主动的减灾防灾。
2、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应紧密结合十堰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将防治任务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与经济增长步伐相协调,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必须分清主次、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突破口上,优先安排基础性工作、监测工作和城镇重大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意见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
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使防治工作实现其科学性、可操作性与最小风险、最大效益的有机结合,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财政出资的原则
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治理。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并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与和谐社会相适应,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防灾减灾体系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努力使危害重大的地质灾害点得到有效防治,从而控制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2、近期目标(2006—2010年)
建立比较完善的地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行政管理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使整个管理工作形成有法可依、上下有序、步调一致、协同作战的局面。
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使其覆盖地质灾害易发区。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到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进一步对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争取解决一批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详见附表6)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及市场活动。
通过本阶段工作,到2010年,使全市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局势得以控制。
3、远期目标(2011—2015年)
全面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体系,建成重要地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并提供示范;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治理力度,使一部分特别危险、危害特大、影响社会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消除隐患,并提供示范;以矿山为单位,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开展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合理利用土地,为城镇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大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对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
通过本阶段工作,使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明显减少,社会广大公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原则:根据区内不同地段各类地质灾害点形成发育的环境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和地质灾害发育现状等因素进行分区与评价。前者包括地层岩性情况:主要是考虑岩性的强度、物理力学性质、组合关系、风化程度,覆盖层成因类型、成分以及厚度,与下伏地层的接触关系等;地质构造发育程度:主要考虑褶皱、断裂、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强弱,斜坡结构类型、控滑结构面的组合关系等;水文地质条件:主要考虑地下水类型、赋存条件、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物理性质化学特征、动态特征、地下水出露位置、水量的强弱对灾害体的影响;地形地貌条件:主要是考虑各灾害体及附近的微地貌特征、地形的切割程度、相对高差,坡向坡角与地层的组合关系、临空面条件、高差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弱对斜坡的破坏:如采矿、修路与建房切坡、开荒种地、破坏植被等活动;降雨强度的影响。后者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包括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危害程度、稳定性、危险性等,以袭扰指数表征。总之是在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的介质条件、主要影响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灾害现状发育状况的基础上,采用综合定性评价的方法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进行划分。
2、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的划分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是反映地质灾害发育现状下的不同地段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根据本次调查并结合区域内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程度及分布特征,以滑坡、崩塌为主要地质灾害作为分区评价灾种。其评价方法如下: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依据各类型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发育现状(强度:即:单位面积内灾害体个数、面积和体积),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强度等,以定性评价和信息系统空间分析等方法确定。
分区方法采用对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在综合分析资料的前提下,根据各类型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强度等,分别制定出地质灾害的高、中、低易发区的划分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标准分别对乡镇进行评价,计算其易发程度指数,确定其易发程度。利用GIS空间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叠加,得出乡镇易发程度指数,最终得到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根据上述方法显示,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个,面积为5785.33km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5个,面积为7401.44km2;低易发区4个,面积为10493.23km2(附图1)。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该区位于郧西夹河镇、六郎乡、郧县鲍峡、叶大等黄龙滩库区、十堰市城区、丹江口市的浪河、武当山、六里坪等316国道沿线、房县的姚坪、竹山县的文峰、城关、宝丰、305省道沿线、竹溪县蒋家堰、城关镇及龙坝乡等,地质灾害易发指数(Ⅰ)≥3.5,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高易发区面积5785.33 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4.43%,聚集了全市72.76%的地质灾害。目前发育滑坡1814处、崩塌36处、不稳定斜坡35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处等。
①316国道—黄龙滩库区—竹山县305省道沿线高易发亚区(A1)
位于丹江口市浪河、六里坪、十堰市城区、黄龙滩库区、郧西夹河镇六郎乡、竹山县双台、楼台、城关、宝丰、大庙等地,面积5470.85km2,为中、低山区,区内主要出露前震旦系武当山群石英片岩、震旦系郧西群石英片岩、绢云石英片岩、白垩—下第三系粘土质粉砂岩等,部分地段分布有古生代侵入的岩浆岩等。区内河谷切割深,局部相对高差大,地表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构造发育,老白公路大断裂近东西向穿过本区,区内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地表土体结构松散,堵河、黄龙滩水库贯穿区内。该区305省道沿线地形相对较低,为低山丘陵区,岩性主要为白垩系粘土质粉砂岩,具膨胀性,沿线地质灾害点极其发育。
区内灾害点共计1808处,其中滑坡1727处、崩塌35处、不稳定斜坡35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753.31万元,威胁人数73294人,威胁资产69341.17万元。
②竹溪县城关—蒋家堰镇高易发亚区(A2)
位于蒋家堰镇中—北部、中峰镇、城关镇、龙坝乡中—南部地带,面积314.48km2,为低山丘陵区。岩性主要为寒武系炭质硅质板岩、千枚岩、白云岩、奥陶系的白云质灰岩、泥灰岩等。区内地形相对较缓,人口集中,是竹溪县政治、经济中心,人类切坡建房、耕植土地等工程活动强烈,使坡体遭到破坏,前缘临空,遇强降雨或连阴雨时易造成滑坡发生。
区内灾害点共计91处,其中滑坡90处、崩塌1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9.18万元,威胁人数4566人,威胁资产3086.27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全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地质灾害易发指数(I)2.5-3.5。主要分布在丹江口水库周边、房县大部、竹(山)-向(坝)公路沿线等,易发区面积7401.4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25%,地质灾害约占全市的18.58%左右。目前发育滑坡419处、崩塌21处、不稳定斜坡29处、泥石流13处、水库渗漏1处。
①丹江口水库库区中易发亚区(B1)
位于丹江口市-郧县库区沿岸,面积1481.97km2,为丘陵区。出露岩性主要为下第三系粘土质砂砾岩、砾岩及武当山变凝灰质砂岩、绢云钠长片岩,震旦系下统角斑质凝灰岩、变细碧岩等。区内地质构造较发育,岩石风化强烈、破碎;地形坡度较缓、坡体上大多为耕地、林果地等,植被破坏严重;库水位影响区内多为下第三系的“红层”,在失水收缩、遇水膨胀的环境下,使坡体失稳,易发生各类地质灾害。
区内灾害点计135处,其中滑坡119处,崩塌 2处,不稳定斜坡12处,泥石流2处,灾害已造成经济损失683.37万元,威胁人数12195人,威胁资产16311.14万元。
②房县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分布在房县大部及竹山县官渡-柳林一带,面积4589.67km2,房县军店一带为内陆盆地区。其余为中低山区,青峰大断裂由该区中间自东向西穿过,出露地层岩性较齐全,青峰断裂以北为秦岭地层区,主要出露中上元古界的武当山群的变酸性火山岩、变基性火山岩及变正常沉积碎屑岩等;震旦系下统耀岭河群的砾岩、含磁铁矿变质角斑质火山岩等;下第三系河湖相沉积的粘土质粉砂岩、含砾砂岩、灰岩等。青峰断裂以南为扬子地层区,主要出露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等浅海及滨海相碳酸盐岩沉积,岩性为白云岩、灰岩、页岩、粉砂岩等,区内断裂构造除了区域性青峰断裂从该区中部穿过外,尚有房(县)、竹(山)断裂及不同方向、不同期次的断裂亦较发育,构成有规律的网格状模式。该亚区内地质灾害点主要沿305省道和竹向路沿线分布,主要是在强降雨环境下由人类工程活动、切坡修路、耕种土地等诱发原因造成。
区内灾害点共计218处,其中滑坡183处、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13处、泥石流8处等,灾害已造成经济损失2745.63万元,威胁人数18274人,威胁资产11923.21万元。
③竹溪县中易发亚区(B3)
位于竹溪县水坪、鄂坪、新州等地,面积527.42 km2,为中低山区。区内主要出露秦岭地层区地层,从中元古界武当山群至下古生界均有出露,岩性为变酸性火山岩、变细碧岩、白云岩夹绢云片岩、千枚岩夹薄层灰岩、板岩、粉砂岩等。局部出露有加里东期变正长岩、变辉绿岩脉出露。地形坡度较陡,切割深,岩石风化强烈,在修路建房、耕地等破坏坡体的情况下,降雨季节较易发生各种地质灾害。
区内灾害点86处,其中滑坡82处,崩塌2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1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9.21万元,威胁人数2659人,威胁资产10980.8万元。
④竹山县中易发亚区(B4)
位于竹山县双台、郧县鲍峡西部等地,面积412.98km2,为中低山区。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武当山群变酸性火山岩、变细碧岩及震旦-奥陶系的白云岩夹绢云片岩、千枚岩夹薄层灰岩、板岩、粉砂岩等,局部出露有加里东期正长岩、变辉绿岩脉等。地形坡度较陡、切割深、岩石风化强烈,在修路建房、耕地等破坏坡体的情况下,降雨季节较易发生各种地质灾害。
区内灾害点22处,其中滑坡17处、不稳定斜坡2处、地面塌陷2处、泥石流1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4万元,威胁人数336人,威胁资产357万元。
⑤郧西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5)
位于郧西湖北口、关防等地,面积389.40km2,为中低山区。地层岩性主要为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等浅变质的碳酸盐岩、浅海陆棚碳酸盐岩的泥灰岩、白云质灰岩、砂岩、页岩等,区内北西-南东向断层发育,造成岩石破碎,产状直立或近直立状,人类工程活动(采矿、修路)强烈,使本区地质灾害较易发。
区内灾害点24处,其中滑坡18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2处,泥石流1处,灾害已造成经济损失102.4万元,威胁人数311人,威胁资产662.5万元。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全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地质灾害易发指数(I)1.5-2.5,面积10244.33 km2,主要分布在竹山、竹溪、房县南部,郧县、丹江口北部,郧西大部等边界地带,山高坡陡、人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北部地层为秦岭地层区,从前震旦系至二叠系均有出露,岩性主要为变酸性、变基性火山岩、板岩、片岩、白云岩等,南部地层为扬子地层区,主要分布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等浅海沉积的碳酸盐和浅海近岸沉积的泥质岩、碎屑岩等。
区内灾害点共226处,其中滑坡178处,崩塌26处,不稳定斜坡9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6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5.6万元,威胁人数13244人,威胁资产3837.91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分区原则
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是依据区内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易发程度、危害性,遵循集中连片、环境条件基本相似、地质灾害类型基本相近的原则,与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相适应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2、防治分区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区、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将十堰市划分为三类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1个,次重点防治区4个,其它地区均划为一般防治区(附图2)。
(三)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原则与工作内容
1、部署原则
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地质灾害防治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划分防治区,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针对不同防治区有的放矢,分步实施。
2、工作内容
(1)根据已掌握的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建立监测网络,包括专业监测网络和群防网络,走群专结合的道路;
(2)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切忌走过场,力争避免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降低建设项目免遭地质灾害危害的风险;
(3)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建设条件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又无条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的新建矿山,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4)以矿山为单位,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5)加强对交通、水利、城镇等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基本政策,降低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
(6)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包括地质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常识、法律法规、经验教训、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宣传;
(7)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研究致灾地质作用程度与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8)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工程治理,扶持典型范例,进行监测预警防治示范点建设。
(9)对监测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与上报,并根据监测成果调整监测重点、搬迁避让规划。
(四)防治工作分区部署
根据不同防治区的地质灾害特点及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有所侧重地部署工作。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经济损失和对各类工程建筑的破坏情况,将稳定性差、威胁人口或预估经济损失较大和影响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的灾害点,实施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应急勘查治理。
1、重点防治区(A)
(1)丹江口库区、黄龙滩库区、襄渝铁路、316国道、305省道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该区位于十堰市城区、丹江库区、堵河沿岸、竹山-竹溪305省道沿线等地,面积7564.77km2,区内构造发育,地层岩性差异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是十堰市、郧县、竹山、竹溪等县市政治经济活动中心。致灾原因主要为修路、切坡建房,膨胀土收缩等,主要威胁到城镇机关、商店、学校、交通、居民区等。今后的防治重点是丹江口、黄龙滩库区沿岸及国、省道沿线等,同时加强对灾害体群测群防监测,城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规划。结合城镇、交通、移民搬迁等规划,尽量减少因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
黄龙滩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起步较早,自1974年蓄水后,长江委即开展了库区沿岸的地质灾害调查。目前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或申请国家财政支持,先后对部分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建设和威胁当地群众安危的重大地质灾害体进行了应急勘查治理,如郧县叶滩中学、神工机械厂、竹山县政府大院等。
今后应主要防治的地质灾害是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等,防治措施主要是对丹江口市的浪河、土台、均县镇;郧县城关东岭办事处、叶大滑坡、城关黄家槽、牛头岭滑坡、郧西夹河镇腰滩河滑坡、竹山县城关镇马家坡滑坡、布袋营滑坡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划、搬迁、选址及勘查治理。重点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专业监测系统建设及系统的维护与运行,城镇建设和各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库区周边要注重科普宣传,突出抓好群测群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区内灾害点1950处,其中滑坡1860处、崩塌39处、不稳定斜坡38处、地面塌陷5处、泥石流7处、地裂缝1处、水库渗漏1处;稳定性好45处、基本稳定599处、不稳定灾害点1206处;危害程度特大级17处、重大级153处、较大级981处、一般级799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327.21万元,威胁人口97519人,威胁资产79061.62万元。
2、次重点防治区(B)
(1)丹江口水库库区次重点防治亚区(B1)
位于丹江口库区北岸,面积3071.03km2。该区地势较缓、岩石破碎,并具有弱膨胀性,主要为库水位涨落,村民切坡建房等影响。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坝前蓄水至170m后,沿岸不稳定斜坡体会加剧发生各类型地质灾害。今后应主要防治的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防治措施主要是对郧西县马安镇滑坡等勘查治理,在库水位影响区内的地质灾害体加强群测群防监测,对危险区内的村民进行搬迁避让。
区内灾害点193处,其中滑坡177处、崩塌7处、不稳定斜坡7处、泥石流2处;稳定性好15处、基本稳定65处、不稳定灾害点113处;危害程度特大级1处、重大级10处、较大级79处、一般级103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76.79万元,威胁人口8769人,威胁资产12997.12万元。
(2)305省道次重点防治亚区(B2)
位于十堰城区南部、房县大部、竹山南部竹向路沿线,面积5337.4km2。该区构造发育,青峰大断裂由东向西横穿该区,龙其是305省道沿线,是秦岭和扬子两大地层区的接合部、岩体破碎、完整性差、易风化。该区地表水系发育,主要有马栏河及西部的堵河水系,各水系内建有多座水力电站。人类工程活动相当强烈,在施工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易形成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今后主要防治措施是加强对电站在施工或运行过程中开挖、切坡及公路沿线的危岩体加强监测预警,对公路沿线的灾害体、电站周边的危岩体有针对性的进行治理。
区内灾害点314处,其中滑坡279处、崩塌15处、不稳定斜坡11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3处;稳定性好37处、基本稳定84处、不稳定灾害点193处;危害程度特大级1处、重大级14处、较大级143处、一般级156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1.3万元,威胁人口16846人,威胁资产19529.01万元。
(3)竹山县北部次重点防治亚区(B3)
位于竹山县北部楼台至双台等地,面积914.98km2。地层岩性以浅变质的绢云片岩、板岩为主,完整性差,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今后主要防治的地质灾害是滑坡,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对灾害体的群测群防监测,对受灾害体威胁的村民逐步进行搬迁。
区内灾害点42处,其中滑坡40处、崩塌1处;稳定性好4处、基本稳定22处、不稳定灾害点16处;危害程度重大级3处、较大级23处、一般级16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威胁人口1205人,威胁资产811.05万元。
(4)郧西县西部次重点防治亚区(B4)
位于郧西县关防至湖北口乡,面积401.09km2。该区位于庙川-大柳褶皱带上,断裂发育,岩体破碎,岩石主要为板岩、千枚岩、变砂岩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为矿山开采。今后主要防治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防治措施是加强对灾害体监测预警,对矿山进行规范化管理。
区内灾害点24处,其中滑坡18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2处、泥石流1处;稳定性好3处、基本稳定12处、不稳定灾害点9处;危害程度较大级7处、一般级17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4万元,威胁人口311人,威胁资产662.5万元。
3、一般防治区(C)
该区除十堰城区外,各县市区均有分布,面积6390.75km2。地质灾害分布零散,以小型滑坡为主。今后的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开展工程治理。防治工作内容主要为: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对需搬迁避让的逐步组织住户搬迁,对不便于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实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进行生物工程治理。
区内灾害点87处,其中滑坡40处、崩塌18处、不稳定斜坡15处、地面塌陷4处、泥石流10处;稳定性好6处、基本稳定18处、不稳定灾害点63处;危害程度较大级36处、一般级51处;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3万元,威胁人口229人,威胁资产438.7万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基础调查评价
1、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规划近期(2006-2010年)对南水北调水源区(包括十堰市城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4个县(市、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详细调查;远期(2011-2015年)完成竹山、竹溪、房县等3个县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调查,至此到2015年前全部完成十堰地区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调查,进一步全面查清十堰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状况,发育规律、致灾作用、危险性、危害程度等,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顺利实施和全市的经济布局、发展提供较详细的地质环境资料。
2、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按《湖北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要求,2010年底前由受益方出资,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的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矿山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危险性和危害程度,为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以重点矿山为对象,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积极争取国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支持,到2010年,完成3-5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矿山土地开发利用的安全保障,建立重点矿山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点(区),使矿山地质灾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综合整治。
3、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丹江库区城镇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配合该项工程建设,首先应对丹江库区存在地灾隐患的城镇,包括丹江口市的浪河镇、土台乡政府、均县镇、郧县的安阳镇、城关镇、郧西县的羊尾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工作,以保证移民城镇建设顺利进行。
十堰市其它山区城镇也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包括黄龙滩库区的郧县叶大乡、房县姚坪乡、青峰镇、竹山县城关镇、楼台乡、宝丰镇、秦古镇、竹溪县的城关镇、蒋家堰镇、十堰市城区等,均存在较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
随着十堰市经济的发展,近期应在上述城镇中选择5个城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以保障城镇开发安全。
(二)编制南水北调水源区详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在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基础上,配合国家尽快完成丹江口水源区详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十堰市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对于绝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只能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专业队伍的指导下,适时进行监测,一旦遇险便搬迁避让。对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到人,统一监测,分级管理。对重大隐患点还应作好防灾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启动。监测点按危险性、危害程度划分级别,分为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级,实行分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明确职责,层层把关。2008年底以前,应建成十堰市城区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络示范区,辐射周边,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
2、专业骨干网络建设
对于稳定性差、危害特别重大、避让难度大的地质灾害点,应纳入专业骨干网,做到监测数据适时传输、自动处理。十堰市纳入省级专业监测网的监测点为郧县叶大乡政府滑坡、竹山布袋营滑坡、城关镇二道坊滑坡等15处监测点;专业监测必须由拥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资质等级的单位组织实施。
3、信息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建成由市、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专业队伍参加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与指挥系统,成立8个市、县(市)级标准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办公室。每年汛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在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和减小地质灾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2010年前建成完善的市、县二级灾情信息管理、应急指挥调度、救助决策支持等功能一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4、应急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建设一支责任清楚、分工明确、协同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综合应急队伍。建成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十堰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主体,和有关专业地质队协同作战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专业队伍,到2010年建成7个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监测与勘查治理工作。各级监测站要配备应急处置设备、车辆等,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要针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讯,基本生活保障,应急资金保障,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分别落实专门应急队伍,改善技术装备,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根据《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和《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到2010年建成十堰市地质灾害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市重大地质灾害启动临灾应急预案所要求特殊地质专用应急物资设备要储备到该地质灾害点所在的县(市、区),形成覆盖全市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地质专用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实现专用物资8小时装运完毕,24小时内运抵灾区。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现突发地质灾害与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
(五)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议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规律,重点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发展阶段,结合应急防灾预案的不同需要,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探索应急规律,在全市范围推广。“十一、五”期间,优先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专业监测骨干网、全市地质灾害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平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应急预案演练示范项目区(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山区扶贫开发,库区移民开发和重大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安置补偿等建设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示范项目,到2010年,完成1个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样板,促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发展。
(六)信息网络建设
在现有地质灾害数据库系统基础上,逐年完善全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通过互联网提供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规模、危险性、稳定性,可能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的适时查询。到2008年,建成十堰市地质灾害数据信息系统,构建各级政府地质灾害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信息资源与气象、水利、交通、城建等相关部门及南水北调等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信息整合与资源无缝共享。期间应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并逐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系统建设平台。
(七)监测预报建设
十堰市是鄂西北以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多发区,在湖北省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交通不便。及时躲避地质灾害侵害,主要是靠发动当地群众群测群防来实现。因此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十堰市为中心的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络。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乡(镇)或行政村指派专人按要求进行监测;对危害性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政府负责指派经过一定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监测手段进行监测。监测人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递交监测资料,若遇险情应直接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在分析研究监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八)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设
十堰市气候条件多变,4-10月是降雨高发期,而强降水、连阴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立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可提前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子之一降水条件作出预报,国土、水利、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汛期信息渠道畅通,通过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为社会大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近两年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部门先后投入50万元建立了45个地质灾害点气象自动雨量观测站,应充分利用气象资料为地质灾害预报监测提供依据,提高地质灾害预报准确率,从而最大可能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
(九)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
继续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勘查治理,尤其是对经长期监测仍然持续变形,且已十分危险的隐患点,应优先考虑。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争取用1.6486亿元资金完成102个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以缓解我市部分地区遭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局面。
近期计划投入7876万元资金解决第一批约29个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详见附表6)。通过这一阶段治理,将处于危险之中的近2.4万人口和3.84亿元财产得到保护,使长期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紧张局面得以缓解,保持社会稳定。
远期主要是在长期监测的基础上,选择一批稳定性差、危害严重、搬迁避让困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计划投入约7874万元资金进行勘查治理。
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和新生危险点,及时调整先后批次及整治顺序。
(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偏远贫困地区移民搬迁避让
对交通不便、人居分散、偏远贫困,且受到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遵循避让搬迁与小城镇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监测情况,逐年实施搬迁避让计划,以解除偏远农村人口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和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十一、五”期间,对961处宜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的地质灾害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完成灾民搬迁共计8146户38190人,建设1个农村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示范项目。首先在地质灾害频发、交通不便的区域选择试点组织实施,逐步向全市其他县(市、区)推广。
(十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城市规划、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建设项目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项目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源头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
2010年底前,由交通、铁道、水利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对已建和在建的高速公路、襄渝铁路二线、国道、省道和水库库岸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勘察,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避让的进行勘察治理。
(十二)积极筹措经费,加大监测、勘查、治理和搬迁力度
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严重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矿山、交通干线、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防治工程。采取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经费,使监测、勘查、治理和搬迁等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在2010年底前,完成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避让工作。对于地质灾害规模较小或危害性较轻的隐患点,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可采用诸如排水、水田改旱地、简单削坡、简易挡墙等措施治理或避让,经费由政府、诱发方或受益方出资。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滑坡隐患点,经勘查评审认定后,由政府和受益单位共同出资进行治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省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进行治理。
五、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增强意识,明确目标
要增强全体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要以国家已有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作依据,以法促管,以法促治。同时要把法制建设放在首位,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地质灾害法规体系。
进一步明确防灾目标,依据全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制订合理可行的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指导全市区域内工程经济建设,保护地质环境,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二)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健全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政府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设置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并规定其管理职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要落实到县(市、区),地质灾害严重的乡、村要有地质灾害监测员。
(三)统一领导,加强协作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水利、气象、通信、铁路、交通、建设、民政、移民、环保等涉及地质灾害防御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协作,加大各部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综合优势,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部门协作要建立程序,形成制度,长期执行。在开展南水北调干线工程水源区、库区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向国家申报专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针对十堰市矿产开发、公路、铁路建设中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突出的问题,要依法加大矿产开发、公路、铁路建设领域地质环境监管力度。对于矿产开发领域必须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新建矿山准入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对于公路、铁路建设领域,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仅要注重道路质量建设,同时也要注重道路边坡环境的保护,避免产生人为地质灾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参与道路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形成制度,对有可能形成地质灾害的地段,要有具体的专门意见,确保公路、铁路在运营期间不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
(四)群测群防,群专结合
十堰市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此仅靠专业队伍是不够的,必须依靠群众,建立以分级责任制管理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群测群防体系具有资金投入少、普及面广、减灾效益好、防灾效果明显等特点,它可以极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提醒人们对其进行监测、预报,并做好避险的准备。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对在群测群防监测预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的立功人员,应给予重奖,对玩忽职守、避灾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给予重罚。
(五)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通过采取电视、广播、宣传画册等为主的多种形式开展通俗易懂的地质灾害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中易发区,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职责的自觉性。
(六)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要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建设,要培养一批理论技术水平较高、知识面较广、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加强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设立专项基金,落实防治经费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依据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并把主要指标纳入相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
本规划重点项目主要由国家、省政府投资建设,与项目有关的十堰市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各级政府在确定年度支出预算时,财政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援助,努力争取国家和国际资助。
防治经费主要用于基础工作和工程治理。基础工作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调查与评价、区划与规划、群测群防、示范工程建设、专题研究等(附表7)。对于需工程治理(含搬迁避让)的隐患点(附表6),人为诱发的本着谁诱发谁治理谁出资的原则,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国家和受益人出资治理。对经多年监测后还在活动,且又无法避让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尽早采取工程治理。勘查治理经费从以下渠道筹集:
①对威胁到城镇,规模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平均每年争取1~2个项目,每个项目按200万元计。
②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
③按照有关规定县(市、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④各受益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⑤各级政府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贷金融支持等措施。
“十一、五”期间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投资概算详见附表7。
(八)注重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库区地质环境管理
丹江口水库蓄水后,有可能诱发新的滑坡、崩塌和塌岸等地质灾害。需采取以下措施,加大丹江口水库蓄水运行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力度:
①明确水库蓄水运行期间因蓄水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责任主体及防治经费渠道。
②坚持推行和完善以分级管理为基础的责任管理制度,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按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做好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建区选址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③坚持做好城镇建设和各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把好“源头关”,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
④为保护水库水质,切实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发电功能的作用,设立土地利用限制区。由国土资源、水利和环保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确定限制区的面积和范围,并由国务院审批后,纳入南水北调协调指挥部库区征地范围。划定后的土地利用限制区内,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建设项目的用地(对涉及库区地质环境保护的建设用地项目除外)。
⑤为减少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25°以下的坡耕地,应加大投资,变坡耕地为梯田,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予以验收确认。
⑥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港口、水文站、码头和排水口,确需建设的必须经省级和省级以上的计划部门立项,并附水利、环保和国土部门的意见。
⑦库区周边一定范围内限制采矿活动,对影响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矿产开发项目,不予以审批和供地,现有矿山实行限制开采或关闭。
湖北省十堰市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2006——2015年)
附 表
湖 北 省 十 堰 市 地 质 灾 害统 计 表 附表1
序号 |
县(市) |
国土面积 |
崩 塌 |
滑 坡 |
泥石流 |
地面塌陷 |
不稳定斜坡 |
地裂缝 |
水库渗漏 |
灾害点合计 |
|||||
个数(个) |
体 积 (×104m3) |
个数(个) |
体 积 (×104m3) |
个数(个) |
体 积 (×104m3) |
处数(处) |
面 积(m2) |
个数(个) |
体 积 (×104m3) |
||||||
0 |
市 区 |
1196.62 |
20 |
10.31 |
206 |
1649.96 |
|
|
|
|
|
|
|
|
226 |
1 |
郧西县 |
3509 |
4 |
30.06 |
198 |
4679.58 |
5 |
342.6 |
|
|
|
|
|
|
207 |
2 |
郧 县 |
3863 |
4 |
3.53 |
225 |
5795.27 |
|
|
1 |
3 |
|
|
|
|
230 |
3 |
丹江口市 |
3132.98 |
14 |
54.16 |
346 |
3430.57 |
7 |
0.9 |
|
|
51 |
1150.21 |
|
|
418 |
4 |
竹溪县 |
3310.5 |
16 |
55.55 |
257 |
3984.34 |
9 |
31.36 |
8 |
425.41 |
|
|
|
1 |
290 |
5 |
竹山县 |
3587.65 |
14 |
372.62 |
810 |
11833.62 |
3 |
1.19 |
3 |
|
6 |
6.8 |
1 |
|
837 |
6 |
房 县 |
5130 |
11 |
29.74 |
372 |
6988.42 |
3 |
28.29 |
|
|
16 |
77.78 |
|
|
402 |
合 计 |
23729.75 |
83 |
556.27 |
2414 |
38361.76 |
27 |
404.34 |
12 |
428.41 |
73 |
1234.79 |
1 |
1 |
2610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附表2-1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十
堰
市
城
区
|
0001 |
张湾区黄龙镇堰石村1组阳坂坡南 |
土质滑坡 |
720000 |
居住点、街道 |
521 |
226 |
|
|
0002 |
张湾区黄龙镇堰石村1组阳坂坡北 |
土质滑坡 |
30000 |
居住点、街道 |
186 |
54 |
|
||
0003 |
张湾区黄龙镇大坝社区2组别盖子 |
土质滑坡 |
224000 |
居住点 |
520 |
1100 |
|
||
0005 |
张湾区黄龙镇大坝社区6组涂家湾老峰坡 |
土质滑坡 |
448000 |
居住点 |
580 |
1200 |
|
||
0006 |
张湾区黄龙镇大坝社区张家湾居民1组 |
土质滑坡 |
240000 |
居住点、街道 |
196 |
60 |
|
||
0013 |
张湾区黄龙镇舒家村1组夏家湾 |
土质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街道 |
400 |
200 |
|
||
0019 |
张湾区黄龙镇青石村2组梨树沟 |
土质滑坡 |
60000 |
居住点 |
38 |
20 |
|
||
0024 |
张湾区黄龙镇狮子沟1组马鞍槽 |
土质滑坡 |
8000 |
居住点 |
33 |
12.5 |
|
||
0025 |
张湾区黄龙镇李湾村8组寨沟 |
岩质滑坡 |
18000 |
居住点 |
60 |
15 |
|
||
0027 |
张湾区黄龙镇李家湾1—3组 |
土质滑坡 |
240000 |
居住点 |
164 |
40 |
|
||
0031 |
张湾区方滩乡转头沟村2组 |
土质滑坡 |
180000 |
居住点 |
127 |
50 |
|
||
0032 |
张湾区方滩乡王家山8组余家包 |
土质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 |
214 |
65 |
|
||
0034 |
张湾区方滩乡方滩村3组中湾 |
土质滑坡 |
20000 |
居住点 |
52 |
20 |
|
||
0038 |
张湾区方滩乡文武沟村2、3组 |
土质滑坡 |
577500 |
居住点 |
186 |
75 |
|
||
0039 |
张湾区方滩乡沉潭河村3组南 |
土质滑坡 |
360000 |
居住点 |
152 |
125 |
|
||
0040 |
张湾区方滩乡沉潭河村3、4组 |
土质滑坡 |
56250 |
居住点 |
166 |
74.5 |
|
||
0041 |
张湾区柏林镇鲍花村4组鲍花沟 |
土质滑坡 |
48000 |
居住点 |
33 |
10.2 |
|
||
0043 |
张湾区柏林镇陈家坡1组 |
土质滑坡 |
15000 |
居住点 |
38 |
12.3 |
|
||
0046 |
张湾区西沟乡黄土村3组 |
土质滑坡 |
24000 |
居住点 |
55 |
20 |
|
||
0047 |
张湾区西沟乡西沟村1组下余家湾 |
土质滑坡 |
20000 |
居住点 |
33 |
9.8 |
|
||
0052 |
张湾区车城街办谢家村2组新农村 |
土质滑坡 |
1500 |
居住点 |
112 |
62 |
|
||
0054 |
张湾区红卫街办炉子沟3组炉子沟小学 |
土质滑坡 |
16000 |
学校 |
470 |
48 |
|
||
0069 |
张湾区汉江街办夏家店社区3组马家沟 |
岩质滑坡 |
48000 |
居住点 |
70 |
110 |
|
||
0089 |
张湾区汉江街办神工机械厂 |
土质滑坡 |
10200 |
工厂、居民 |
508 |
5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1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十
堰
市
城
区
|
0094 |
茅箭区赛武当管理区阳坡林场阳坡村二组 |
土质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
37 |
50 |
|
|
0101 |
茅箭区东城开发区枧槽村六组韩家沟 |
土质滑坡 |
60000 |
居住点 |
37 |
7 |
|
||
0117 |
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茅堂村四组 |
土质滑坡 |
45000 |
居住点 |
70 |
18 |
|
||
0126 |
茅箭区二堰街办万项实业有限公司 |
土质滑坡 |
27000 |
工厂、居民 |
150 |
500 |
|
||
0139 |
白浪开发区白浪村十二组铁路南东侧 |
土质滑坡 |
8400 |
居住点 |
34 |
3.2 |
|
||
0140 |
白浪开发区柯家垭村六组 |
土质滑坡 |
3500 |
居住点 |
36 |
7.2 |
|
||
0142 |
茅箭区二堰街办万项实业有限公司 |
岩质滑坡 |
|
工厂、居民 |
150 |
500 |
|
||
0143 |
张湾区汉江街办技工学校 |
土质滑坡 |
|
学校、街道 |
2492 |
2000 |
|
||
0144 |
张湾区汉江街办胡家湾李家坡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42 |
200 |
|
||
0149 |
张湾区花果街办丁家沟村一组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40 |
40 |
|
||
0155 |
张湾区黄龙镇青石村二组刘家包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58 |
20 |
|
||
0157 |
张湾区黄龙镇狮子沟村一组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53 |
10 |
|
||
0158 |
张湾区黄龙镇相公沟村一组 |
土质滑坡 |
|
居民点 |
112 |
20 |
|
||
0162 |
茅箭区二堰街办火车站垭子后山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36 |
48 |
|
||
0165 |
茅箭区茅塔乡马家河村一组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36 |
32 |
|
||
0169 |
茅箭区东城开发区鸳鸯乡学校 |
土质滑坡 |
|
居民点 |
194 |
100 |
|
||
0170 |
茅箭区武当街办计生服务站 |
岩质崩塌 |
|
单位、居民 |
189 |
300 |
|
||
0171 |
茅箭区二堰街办重庆路小学 |
土质滑坡 |
|
学校 |
32 |
40 |
|
||
0172 |
茅箭区武当街办李家岗村一组 |
土质滑坡 |
|
居住点 |
64 |
128 |
|
||
0173 |
茅箭区二堰街办市三中 |
土质滑坡 |
|
学校 |
100 |
130 |
|
||
0012 |
张湾区黄龙镇鲍湾村1组白岩山316国道 |
土质滑坡 |
|
居民点 |
|
300 |
|
||
0161 |
茅箭区二堰街办火车站垭子后山 |
岩质崩塌 |
|
居民点 |
|
200 |
|
||
0168 |
茅箭区东城开发区李家边村二组 |
土质滑坡 |
|
居民点 |
|
7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附表2-2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西 |
1001 |
夹河镇长沙坝村二组(阙家河) |
滑坡 |
240000 |
居住点 |
42 |
32.00 |
|
|
1002 |
夹河镇腰滩河村一组(腰滩河) |
滑坡 |
19500000 |
居民点、襄渝铁路、汉江行洪 |
1130 |
1363.0 |
省级监测点 |
||
1003 |
夹河镇长沙坝村二组(长沙坝) |
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 |
48 |
30.00 |
|
||
1005 |
夹河镇长沙坝村一组(长沙坝) |
滑坡 |
180000 |
居住点 |
65 |
52.00 |
|
||
1144 |
夹河镇石门山村1—5组 |
滑坡 |
20000000 |
农村居民区、街道、商店 |
1079 |
|
|
||
1084 |
夹河镇黑虎庙村二组 |
滑坡 |
80000 |
居住点 |
125 |
56.00 |
|
||
1085 |
夹河镇大东沟村六组 |
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
31 |
18.00 |
|
||
1105 |
夹河镇大东沟村四组 |
滑坡 |
20000 |
居住点 |
44 |
29.00 |
|
||
1108 |
夹河镇长沙坝村一组 |
滑坡 |
61000 |
居住点 |
95 |
60.00 |
|
||
1004 |
上津镇丁家湾村七组(徐家台子) |
滑坡 |
700000 |
居住点 |
103 |
100.00 |
|
||
1009 |
上津镇刘家湾村五组(干马沟) |
崩塌 |
15000 |
居住点 |
68 |
250.00 |
|
||
1008 |
香口乡董家坪村四组(五川) |
滑坡 |
112500 |
居住点、农田 |
150 |
180.00 |
|
||
1083 |
香口乡上香口村四组 |
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 |
96 |
60.00 |
|
||
1012 |
湖北口乡庙川村六组(鄢家川) |
滑坡 |
10000 |
居住点 |
38 |
44.00 |
|
||
1019 |
湖北口乡虎坪村一组(虎坪) |
滑坡 |
540000 |
居住点 |
70 |
25.00 |
|
||
1148 |
湖北口乡泗峡口村七组 |
滑坡 |
10000 |
居住点 |
32 |
85.00 |
|
||
1020 |
关防乡包耳场村七组(何家坡) |
滑坡 |
375000 |
居住点 |
75 |
40.00 |
|
||
1021 |
关防乡二天门村三组(二道岩) |
崩塌 |
6000 |
居住点 |
72 |
120.00 |
|
||
1074 |
关防乡包耳场村三组 |
滑坡 |
130000 |
居住点 |
42 |
50.00 |
|
||
1023 |
景阳乡骡马店村二组(骡马店) |
滑坡 |
525000 |
居住点 |
35 |
25.00 |
|
||
1025 |
景阳乡骡马店村三组(东沟) |
滑坡 |
135000 |
居住点 |
150 |
1500.0 |
|
||
1027 |
景阳乡龚家坪村三组(阎家坡) |
滑坡 |
360000 |
居住点 |
140 |
45.00 |
|
||
1024 |
马鞍乡白家山村二组(花粟岗) |
滑坡 |
450000 |
居住点 |
30 |
76.00 |
|
||
1026 |
马鞍乡下川村八组(杨家大院) |
滑坡 |
17500 |
小学、居住点、公路 |
1207 |
2600.0 |
市级监测点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2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西 |
1029 |
马鞍乡姬家坪村四组(姬家坪) |
滑坡 |
378000 |
居住点 |
58 |
100.00 |
|
|
1030 |
六郎乡观音垭村一组(泥湾) |
滑坡 |
1320000 |
居住点、农田 |
105 |
210.00 |
|
||
1031 |
六郎乡三院村一组(三院村) |
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
40 |
64.00 |
|
||
1032 |
六郎乡康家梁村一组(吊钟岭) |
滑坡 |
900000 |
居住点 |
36 |
75.00 |
|
||
1033 |
六郎乡壕渠村六组(壕渠村) |
滑坡 |
240000 |
居住点 |
92 |
115.00 |
|
||
1034 |
六郎乡康家梁村二组(康家河) |
滑坡 |
150000 |
农村居民区 |
312 |
127.00 |
|
||
1035 |
六郎乡壕渠村六组(壕渠村) |
滑坡 |
100000 |
居住点 |
74 |
105.00 |
|
||
1037 |
六郎乡赵家沟村一组(赵家沟) |
滑坡 |
700000 |
农村居民区、农田 |
214 |
220.00 |
|
||
1028 |
六郎乡罗坡垭村(朱家沟) |
泥石流 |
168000 |
农村居民区、公路 |
475 |
940.00 |
|
||
1082 |
河夹乡小坪沟村四组 |
滑坡 |
40000 |
居住点 |
34 |
13.50 |
|
||
1075 |
店子乡次坪 |
滑坡 |
100000 |
居住点、农田 |
113 |
85.00 |
|
||
1091 |
店子乡南坡村四组 |
滑坡 |
25000 |
居住点 |
35 |
31.00 |
|
||
1039 |
店子乡上店子村二组(三岔沟) |
滑坡 |
42000 |
居住点 |
0 |
120.00 |
|
||
1042 |
羊尾镇李家棚村一组(李家棚) |
滑坡 |
288000 |
居住点 |
135 |
150.00 |
|
||
1096 |
羊尾镇石门村七组 |
滑坡 |
20000 |
居住点 |
41 |
16.00 |
|
||
1126 |
羊尾镇老官庙村四组 |
滑坡 |
50000 |
居住点 |
75 |
20.00 |
|
||
1043 |
三官洞村二组(三官洞) |
滑坡 |
5000 |
居住点 |
64 |
50.00 |
|
||
1044 |
三官洞祖师殿村2、4组(松树沟) |
崩塌 |
270000 |
财政所、地税所、三官洞村二、三组 |
270 |
240.00 |
|
||
1045 |
安家乡康家坪村一组(小碾子沟) |
滑坡 |
320000 |
居住点 |
42 |
50.00 |
|
||
1046 |
安家乡十王寺村五组(吴家凹) |
滑坡 |
200000 |
居住点 |
30 |
64.00 |
|
||
1047 |
安家乡卸甲坡村3、4、5、6组 |
泥石流 |
360000 |
居住点、农田 |
262 |
660.00 |
|
||
1048 |
安家乡五里河村1、3组(竹园河) |
泥石流 |
250000 |
农田490亩、房屋31间、62户262人 |
102 |
440.00 |
|
||
1049 |
安家乡康家坪村一组(西坡) |
滑坡 |
400000 |
居住点 |
42 |
52.00 |
|
||
1051 |
安家乡长旺沟村(长旺沟) |
泥石流 |
63000 |
居住点 |
62 |
70.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2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西 |
1094 |
安家乡田坑村三组 |
滑坡 |
35000 |
居住点 |
35 |
40.00 |
|
|
1060 |
土门镇九龙寺村五组(油坊) |
滑坡 |
1375000 |
居住点、公路 |
140 |
120.00 |
|
||
1062 |
土门镇家竹村一组(周家湾) |
滑坡 |
700000 |
居住点 |
45 |
21.00 |
|
||
1071 |
土门镇辽坡村 |
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
34 |
250.00 |
|
||
1073 |
土门镇县沟村六组 |
滑坡 |
80000 |
居住点 |
32 |
21.00 |
|
||
1086 |
土门镇辽坡村一组 |
滑坡 |
90000 |
居住点 |
37 |
85.00 |
|
||
1057 |
土门镇干沟村三组(干沟) |
滑坡 |
675000 |
居住点 |
27 |
100.00 |
|
||
1052 |
涧池乡金龙乡村一组(马家沟口) |
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 |
100 |
50.00 |
|
||
1157 |
涧池乡瓦屋厂村四组 |
滑坡 |
60000 |
居住点 |
44 |
25.00 |
|
||
1065 |
观音镇天河口村一组 |
滑坡 |
5000 |
农村居民区、农田 |
500 |
240.00 |
|
||
1067 |
观音镇双岸坪村八组(马鞍关电站) |
滑坡 |
100000 |
居住点 |
40 |
500.00 |
|
||
1070 |
槐树乡严家沟 |
泥石流 |
2585000 |
村民600余人、农田1000亩 |
600 |
1000.0 |
|
||
1136 |
城关镇红庙村二组 |
滑坡 |
1350000 |
居住点 |
40 |
130.00 |
|
||
1077 |
城关镇黄石梁村八组 |
滑坡 |
25000 |
居住点 |
30 |
50.00 |
|
||
1078 |
城关镇石梯子村三组 |
滑坡 |
30000 |
居民点 |
49 |
180.00 |
|
||
1067 |
双岸坪村八组(马鞍关电站) |
滑坡 |
100000 |
电站、居住点 |
40 |
500.00 |
|
||
1158 |
马安镇集镇 |
滑坡 |
300000 |
三个国家单位、镇中学1001人 |
1100 |
1500.00 1500.00 |
|
||
1159 |
六郎关 |
滑坡 |
500000 |
居民区、陆岭子水库 |
1123 |
1000.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附表2-3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县 |
2001 |
叶大乡舒家村二组(下庄子) |
滑坡 |
90000 |
居住点 |
30 |
47.00 |
|
|||||
2003 |
叶大乡舒家村一组(木耳扒) |
滑坡 |
200000 |
居住点 |
41 |
51.00 |
|
||||||
2004 |
叶大乡舒家村一组(安阳滩) |
滑坡 |
1500000 |
居住点 |
30 |
60.00 |
|
||||||
2009 |
叶大乡叶滩村三组 |
滑坡 |
216000 |
居民区 |
1223 |
1533.0 |
省级监测点 |
||||||
2010 |
叶大乡叶滩村三组(叶滩中学) |
滑坡 |
840000 |
居民区、学校、公路 |
380 |
580.00 |
已治理 |
||||||
2011 |
叶大乡朝阳村二组(连四洪) |
滑坡 |
4500000 |
居住点、农田 |
110 |
140.00 |
|
||||||
2012 |
叶大乡朝阳村一组(蔡家湾) |
滑坡 |
300000 |
居民区 |
120 |
160.00 |
|
||||||
2015 |
叶大乡叶滩村一组(杨家湾) |
滑坡 |
567000 |
居住点 |
100 |
200.00 |
|
||||||
2016 |
叶大乡叶滩村一组(赵家坡) |
滑坡 |
2000000 |
居民区 |
171 |
245.00 |
|
||||||
2018 |
叶大乡茶场村一组(金竹园) |
滑坡 |
616000 |
居住点 |
65 |
114.60 |
|
||||||
2019 |
叶大乡麻池村五组(莫家坡) |
滑坡 |
60000 |
居住点、公路 |
140 |
180.00 |
|
||||||
2020 |
叶大乡毛河村一组(毛河) |
滑坡 |
450000 |
居民区 |
119 |
189.00 |
|
||||||
2021 |
叶大乡麻池村二组(叶大中心小学) |
滑坡 |
1680000 |
小学、公路、住户 |
583 |
683.00 |
|
||||||
2022 |
叶大乡麻池村三组(叶大) |
滑坡 |
500000 |
建制镇驻地机关 |
600 |
930.00 |
省级监测点 |
||||||
2025 |
叶大乡龙潭村一组(康家窝) |
滑坡 |
115200 |
居民区 |
145 |
215.00 |
|
||||||
2026 |
叶大乡龙潭村一组(大槽坊沟口) |
滑坡 |
166400 |
居民区、商店、公路 |
297 |
397.00 |
|
||||||
2027 |
叶大乡皮鼓村一组(皮鼓) |
滑坡 |
157500 |
居住点 |
60 |
120.00 |
|
||||||
2029 |
叶大乡花蛇村一组(龙潘沟口) |
滑坡 |
192000 |
居住点 |
80 |
125.00 |
|
||||||
2030 |
叶大乡花蛇村一组(小皮鼓) |
滑坡 |
45000 |
居住点 |
40 |
52.00 |
|
||||||
2034 |
叶大乡茶场村二组(关子口) |
滑坡 |
157500 |
居住点 |
40 |
60.00 |
|
||||||
2162 |
叶大乡虎眼村 |
滑坡 |
174000 |
居住点 |
50 |
|
|
||||||
2112 |
茶店镇居委会村二组(茶店) |
滑坡 |
29400 |
居住点 |
45 |
300.00 |
|
||||||
2113 |
茶店镇居委会村二组(茶店镇Ⅰ) |
滑坡 |
19200 |
居住点 |
90 |
130.00 |
|
||||||
2040 |
鲍峡镇寺坡村二组(张家沟) |
滑坡 |
562500 |
居住点 |
48 |
98.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3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县 |
2041 |
鲍峡镇大棚村三组(烂泥湖) |
滑坡 |
1400000 |
居住点 |
98 |
198.00 |
|
|||||
2042 |
鲍峡镇大棚村二组(大棚) |
滑坡 |
175500 |
居住点 |
62 |
102.00 |
|
||||||
2048 |
鲍峡镇军家坪村一组(槐数湾) |
滑坡 |
128000 |
居住点 |
80 |
180.00 |
|
||||||
2049 |
鲍峡镇孤山村三组(张家坡) |
滑坡 |
36000 |
居住点 |
32 |
42.00 |
|
||||||
2052 |
鲍峡镇时家湾村二组(苏家湾) |
滑坡 |
15000 |
居住点 |
70 |
90.00 |
|
||||||
2053 |
鲍峡镇大庙村一组(石家院子) |
滑坡 |
110 |
居住点 |
38 |
44.00 |
|
||||||
2056 |
鲍峡镇梨树洼村二组(梨树洼) |
滑坡 |
350000 |
居住点 |
42 |
55.00 |
|
||||||
2057 |
鲍峡镇鲜鱼寺村三组(李家山) |
滑坡 |
210000 |
居住点 |
70 |
106.00 |
|
||||||
2058 |
鲍峡镇辽坡村三组(贺家院) |
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
80 |
120.00 |
|
||||||
2069 |
鲍峡镇云盖寺村一组(大寺沟) |
滑坡 |
90000 |
居住点 |
35 |
48.00 |
|
||||||
2072 |
鲍峡镇云盖寺村二组(余家院) |
滑坡 |
135000 |
居住点 |
40 |
55.00 |
|
||||||
2075 |
鲍峡镇黑山沟村二组(黑山沟) |
滑坡 |
45000 |
居民区 |
261 |
301.00 |
|
||||||
2064 |
鲍峡镇鲍家店村一组(鲍家店) |
滑坡 |
52500 |
居住点 |
7 |
170.00 |
|
||||||
2080 |
胡家营镇白塔村五组(张麻子沟) |
滑坡 |
7500 |
居住点 |
35 |
55.00 |
|
||||||
2087 |
胡家营镇上江村二组(上红村小学) |
滑坡 |
7000 |
学校 |
62 |
77.00 |
|
||||||
2181 |
胡家营镇木瓜村一组 |
滑坡 |
134000 |
居住点 |
85 |
|
|
||||||
2090 |
五峰乡前山村二组(罗行滩) |
滑坡 |
962000 |
居住点 |
80 |
160.00 |
|
||||||
2093 |
五峰乡黑家湾村二组(黑家湾) |
滑坡 |
1350000 |
农户 |
124 |
139.00 |
|
||||||
2100 |
五峰乡安城铜矿(胡家湾) |
滑坡 |
288000 |
居住点 |
44 |
314.00 |
|
||||||
2164 |
五峰乡小石沟村(马家院) |
滑坡 |
100000 |
居住点 |
41 |
|
|
||||||
2184 |
五峰乡迷魂嶂林场 |
滑坡 |
130000 |
居住点 |
98 |
87.50 |
|
||||||
2186 |
五峰乡花瓶沟村五组 |
滑坡 |
18000 |
居住点 |
30 |
3.60 |
|
||||||
2128 |
杨溪镇财神庙村四组 |
滑坡 |
12800 |
居民区、农田 |
431 |
511.00 |
|
||||||
2131 |
杨溪镇鲍沟村六组(郭家院) |
滑坡 |
200000 |
居住点 |
30 |
46.00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3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县 |
2192 |
杨溪镇杨溪铺村四组 |
滑坡 |
36000 |
居住点 |
32 |
48.00 |
|
|||||
2193 |
杨溪镇刘湾村四组 |
滑坡 |
33000 |
居住点 |
41 |
2.06 |
|
||||||
2194 |
杨溪镇云彩山村四组 |
滑坡 |
56000 |
居住点 |
63 |
16.80 |
|
||||||
2103 |
柳陂镇西流村二组(西流) |
滑坡 |
5250000 |
居民区 |
172 |
187.00 |
|
||||||
2104 |
柳陂镇堵河村二组(韩家州) |
滑坡 |
7600000 |
居住点 |
85 |
115.00 |
|
||||||
2105 |
柳陂镇辽瓦村二组(辽瓦) |
滑坡 |
112000 |
居住点 |
80 |
180.00 |
|
||||||
2106 |
柳陂镇辽瓦村四组(徐家包) |
滑坡 |
1080000 |
居住点 |
30 |
40.00 |
|
||||||
2107 |
柳陂镇辽瓦村三组(刘家湾) |
滑坡 |
242000 |
居住点 |
52 |
67.00 |
|
||||||
2108 |
柳陂镇辽瓦村二组(黑沟口) |
滑坡 |
382800 |
居民区 |
140 |
200.00 |
|
||||||
2111 |
柳陂镇沙洲村二组(朋儒店) |
滑坡 |
56700 |
居住点 |
50 |
95.00 |
|
||||||
2160 |
柳陂镇山跟前村五组(山跟前) |
滑坡 |
250000 |
居住点 |
32 |
20.00 |
|
||||||
2187 |
柳陂镇辽瓦村七组 |
滑坡 |
300000 |
居民区 |
164 |
96.50 |
|
||||||
2188 |
柳陂镇韩家洲村十二组 |
滑坡 |
150000 |
居住点 |
38 |
23.00 |
|
||||||
2118 |
青山镇石板沟村一组(老庄) |
滑坡 |
14700 |
居住点 |
42 |
52.00 |
|
||||||
2119 |
青山镇石灰场村(陈家湾) |
滑坡 |
600000 |
居民区 |
110 |
170.00 |
|
||||||
2120 |
青山镇秦家沟村二组(秦家沟小学) |
滑坡 |
6000 |
学校 |
84 |
104.00 |
|
||||||
2121 |
青山镇万家坪村四组(万家坪) |
滑坡 |
60000 |
居住点 |
42 |
67.00 |
|
||||||
2122 |
青山镇白石坪村二组(英子石湾) |
滑坡 |
48000 |
居住点 |
40 |
60.00 |
|
||||||
2134 |
安阳镇老虎道村四组(五堰) |
滑坡 |
13130 |
居住点 |
80 |
130.00 |
|
||||||
2170 |
白桑关镇战马沟村 |
滑坡 |
50000 |
居住点 |
78 |
|
|
||||||
2137 |
侮铺镇全湾村十一组 |
滑坡 |
150000 |
电站、居住点、渠道 |
130 |
190.00 |
|
||||||
2171 |
侮铺镇李家沟村五组 |
滑坡 |
|
居民区、农田 |
203 |
171.00 |
|
||||||
2172 |
白浪镇叶庄村二组 |
滑坡 |
38000 |
居住点 |
89 |
|
|
||||||
2195 |
白浪镇会沟村六组 |
滑坡 |
320000 |
居住点 |
41 |
|
|
||||||
十堰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续附表2-3 |
|||||||||||||
市(县) |
室内编号 |
地理位置 |
类型 |
规模 (m3,m2,m) |
危害对象 |
威胁人口 (人) |
预期损失 (万元) |
备注 |
|||||
郧
县 |
2196 |
白浪镇叶庄村一组 |
滑坡 |
53000 |
居住点 |
89 |
|
|
|||||
2141 |
白浪镇青岩村五组(谢家湾) |
滑坡 |
1000 |
居住点 |
90 |
100.00 |
|
||||||
2148 |
青曲镇郑家河村五组(郑家河) |
滑坡 |
270000 |
居民区 |
132 |
172.00 |
|
||||||
2175 |
青曲镇周家院曲远河二组 |
滑坡 |
|
居住点 |
45 |
|
|
||||||
2151 |
大柳乡大柳树村一组(水泉沟Ⅰ) |
滑坡 |
8000 |
居民区、公路 |
300 |
320.00 |
|
||||||
2176 |
大柳乡杨家村二组 |
滑坡 |
35000 |
居住点 |
34 |
|
|
||||||
2154 |
城关镇居委会四组(土沟岭) |
滑坡 |
120000 |
居住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