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看”之看测绘改革——“多测合一”成果互认
来源: 测绘地理信息科     |    作者: 朱文君      |     发布日期: 2020-09-08 11:18:50     |     [大   中   小]

一、加强行业管理
1.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统一坐标系、推行“多测合一”和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等事项。
2.印发《关于实施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适用范围、实施要求、成果汇交、技术标准、测绘中介机构要求、信用监管体系等方面对实施“多测合一”进行规范。
3. 印发《十堰市2020年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升测绘产品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测合一”动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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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成果互认
1.组织召开“多测合一”专题会议,联系住建、房产等部门,充分沟通协商房产测绘有关问题,共商“多测合一”新机制。主动对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推进测绘市场全面放开,全力推进“多测合一”落地。
2.出台《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指导“多测合一”工作。
3.印发《关于统一测绘标准实现测绘成果互认的函》,明确测绘技术标准,实现测绘成果互认。

三、公开测绘信息
1.公布《十堰市城区测绘单位备案登记公示表》,公开市城区备案的32家测绘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单位地址、从业范围等信息,便于企业自行选择。
2.发布《十堰城区测绘单位"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名录》,并按季度进行更新,对城区26家同时具备规划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基本信息及收费报价进行公示,有效防止测绘乱收费行为,规范测绘服务市场,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四、免费提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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