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全省复制推广
来源: 局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9-14 15:24:42     |     [大   中   小]
今年6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日前,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的重大意义,充分借鉴武汉、十堰等7个市州和省自然资源厅、武汉海关等部门的典型经验,做好学习消化、复制推广工作。
在全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内容共16条
其中,就包括了
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

1、恩施州建始县出台《建始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破解“不愿贷、不能贷、 不敢贷”问题;
2、宜昌市宜都市首创“科创贷”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3、宜昌市率先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4、襄阳市率先启动企业注册登记智慧审批,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秒批”;
5、武汉市税邮云仓,共治共享,发票领用全链条自动化送达;
6、襄阳市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7、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
8、宜昌市推进“刷脸办电''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
9、十堰市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10、武汉市实行数字化联合图审, 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1、恩施州推出50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材料包;
12、黄石市率先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地方监管标准;
13、黄石市建立“一办五组”机制,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
14、荆门市对认定类惠企奖补实行企业家“免申即享”;
15、武汉海关创新实施远程视频查验;
16、省自然资源厅开发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审批效率提高70%。
原文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f9AGaHaf0ofIuIm9dtG9Wg
十堰市发布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
标志着十堰市不动产登记迈向数字化、智慧化、便利化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红利不断彰显
1
不动产电子证照的获取
2
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用途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