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诉讼追缴出让金案件(共3件)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12-11 10:49:00     |     [大   中   小]
1、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与十堰万利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缴土地出让金案。
十堰万利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十堰顾家村(柯家垭)2656平方米国有土地建设“万利德综合楼”项目过程中,存在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事实,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通过地价评估并经地价委员会会审备案,十堰万利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41.8393万元。经催告,该公司未自觉交纳。
2019年12月3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12月4日,茅箭区法院受理本案。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与十堰市明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缴土地出让金案。
十堰市明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白浪马路村(祥安巷)1809.8平方米国有土地建设“明思综合楼”项目过程中,存在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事实,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通过地价评估并经地价委员会会审备案,十堰市明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补交土地出让金952.8127万元。经催告,该公司未自觉交纳。
2019年12月3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12月4日,茅箭区法院受理本案。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与十堰海力工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缴土地出让金案。
十堰海力工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白浪台湾路25009.18平方米国有土地建设“海力综合楼”项目过程中,存在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事实,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通过地价评估并经地价委员会会审备案,十堰海力工贸有限公司需补交土地出让金431.8505万元。经催告,该公司未自觉交纳。
2019年12月3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茅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12月9日,茅箭区法院受理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