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的函
来源: 自然微论坛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9-28 08:53:07     |     [大   中   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为
进行查处的函
茅箭区人民政府: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其建设的商会大厦附属楼地下建设停车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依据市政府2020(10)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将该违法建设线索移交贵区政府依法处理。
此函。
附件: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该违法行为的认定材料
2. 现场照片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事实的
认 定
一、违法事实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石油公司)原为湖北省十堰市工商业联合会,该公司所建的商会大厦附属楼存在未批先建、楼顶加层等违法行为,原市规划局已于2014年、2018年以十规查违函〔2014〕20号、〔2018〕7号、〔2018〕20号文函告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理。但目前,我局发现天海石油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再次在所建的商会大厦附属楼地下开挖建设停车场,已开挖面积13099.72平方米。
二、鉴定结论及专业性意见
天海石油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其所建的商会大厦附属楼地下开挖建设停车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建议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处以没收,可并处罚款。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