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21#楼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21#楼改扩建项目位于张湾区工业新区阳光大道北侧,用地性质: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555691平方米,本次申报调整内容:将既有21#办公楼改造为存储物流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内部防火分区设置;室外扩建一处卸货雨棚,尺寸为36.125m*4.5m。
21#楼建筑面积20663.6平方米,二层,总计容面积20663.6平方米,容积率等指标后期一并核算;建筑色彩以白色外墙为主。
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
4、鄂(2022)第0023857号十堰市不动产权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一楼大厅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网站和现场公示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