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推广使用工作坚持“积极引导、尊重选择”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使用示范文本,并充分尊重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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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8671.html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