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选登(11)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助推十堰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6-09-29     |     [      ]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助推十堰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陈小瑞

    

322日十堰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三个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业至今已办结各类登记业务14015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415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464本,业务办结率超过90%,受到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从机构成立到工作步入正轨,取得如此亮眼的成绩,除了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的大力支持。

不动产登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来,目前没有一套完整成熟可借鉴的工作模式,中心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摸索的过程中逐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从国家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日起,十堰市国土局就开始关注不动产登记工作,工作人员赴荆州、随州等地现场观摩学习,收集归纳北京、武汉、深圳、广州多地的登记资料,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经过十几轮研讨,多方听取意见,构建了有十堰特色的登记体系,确定了36个登记类别,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登记工作开展之初,面临着许多难题,诸如登记工作时限过长,“落宗”流程耗时过久,个人业务与企业业务没有分区受理,登记流程过于繁琐,这些问题导致刚开始的工作成效不能让群众与企业满意。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应变,多次研究探讨,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在市国土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推动实施进一步响应群众诉求,化解登记难题。

一、着力破解政策性难题,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了疑难问题专家库,形成了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两个层级专家库。坚持为民原则,“以前能办的,现在也能办”。针对各种政策性难题,研究解决办法,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听取各方意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力化解难题。对涉及法律法规无法突破的重大难题,向省国土厅、市委市政府请示,如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屋如何办理转移登记的问题。对本部门可以负责处理的问题的,迅速研究办法,拿出解决方案,在集体会商研究下,印发了九期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每一期的意见稿都对当前矛盾突出的登记问题给出了处理办法,及时化解了矛盾。对抵押登记时产生的疑难问题,创新思路,多次与金融机构、银监会、人民银行协商解决办法,并与企业做好沟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确保十堰市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解放思想,提高“落宗”效率,促进业务提速。

针对“落宗”过程耗时较长的难题,采取现状落宗、虚拟落

宗、前置落宗等多种办法,解决落宗出图问题,大幅缩短落宗出图时间。在仔细评估风险后,简化审批流程,合并审批环节,全面提高办理速度。                                       

三、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            

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十堰企业,市国土资源局创新思维,设立了企业服务专区,针对大宗业务的企业开展预约服务,有序高效的办理业务。为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数量庞大,办理需求迫切的难题,勇于创新,首创“开发企业自助服务”模式,专门开辟开发企业自助服务窗口,针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两种业务,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专区成立至今已办理业务7000余件,解决了房产开发企业急需建设资金的难题,确保了十堰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有序,贯彻了李克强总理视察我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十堰经济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十堰是个一个工业为主的城市,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十堰市经济的发展状况,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融资需求强烈,为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困境,中心又特别增设工业企业绿色通道,努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更快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

四、创新服务举措,促进体质增效

“采取潮汐导询法”分流窗口压力,保证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享受到快捷申请的便利;“协作法”登记,创新地建立企业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协作机制。引入企业派人参与到不动产登记的扫描工作,加强企业自助与不动产登记有机协作,实现工业企业抵押登记当日办结、开发企业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当天受理当天办结目标;采取“查询自助法”公开,开通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自助查询、网站定时查询、液晶屏滚动办理进程的方式,保证要件、流程、依据、收费和办理过程全部对权利人公开,实现申请人随时掌握业务进展状况,减少申请人为登记事项来回奔波;采取“流程合并法”压减工作流程和扫描要件,将7个流程合并为4个流程、将受理扫描全部资料改为辅助资料入档,要件资料扫描入档,提高受理速度,实现登记效率的提高;采取“区别对待法”对仅有房产证或者仅有土地证的单位和个人,保证抵押融资的正常运行,切实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采取“否定备案法”,对需要退件的业务不在窗口对申请人说“不能”,改由内网报局领导审定,按照领导审批意见办理业务;“邮政快递法”便民,引入证书(明)邮政快递,由申请人自由自愿选择取证书(明)的方式,分流后期人员在登记大厅的汇集,化解取证(明)难题。“疑难会商法”解难。对于登记疑难遗留问题,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形成处理决定,或提交中心、局业务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避免登记错误。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始终秉承“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登记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以这个理念在思想上要求自己,在行动中努力践行。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四大职能之一,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国土部门履职尽责的历史使命担当。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作为、更创新的思想,来化解登记工作中的难题,促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速增效,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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